案例 | 浙江省“乌镇互联网产业园区基础配套工程”项目
来源: | 作者: 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1428天前 | 885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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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承接世界互联网大会红利,吸引互联网高端人才,打造互联网产业高地,改善乌镇社会经济、生活和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的互联网经济高速健康的发展,形成经济的规模化,属于专项债券支持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公益性项目,项目的自身也有一定的收益性。

主管部门

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

项目业主

乌镇实业(桐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是对桐乡市乌镇镇互联网产业园区的农户进行拆迁,范围大致是东至乌镇大道、南至皂林村、西至光明桥、北至嘉湖公路,共计拆迁农村居民用房238户,拆迁面积约为105000㎡;建造乌镇互联网产业园配套人才公寓(项目占地面积19984㎡,总建筑面积为56418㎡,包括地上建筑面积40619㎡,地下建筑面积15799㎡)。

资金筹措

本项目投资估算48496.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1496.00万元,占44.33%(资本金来源于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7000.00万元,占55.67%。

项目收入

本项目的运营收入为房屋租赁收入物业费收入停车费收入土地指标收入

(1)房屋出租收入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可供出租的人才公寓35920㎡,配套商业服务用房4000㎡,按照乌镇目前实际市场价格,估算项目经营期首年出租单价为人才公寓30元/㎡/月,商业用房50元/㎡/月,租金单价年增长率为5%,房屋出租率按项目经营期第一年为80%,第二年90%,第三年及以后均为100%测算。

(2)物管费收入

综合以上隔年已出租的人才公寓及商业用房面积,统一按项目经营期首年3元/㎡的物业管理费单价,年增长率5%来估算。

(3)停车费及充电桩收入

本项目共有551个停车位,可设施充电桩110个,按照目前乌镇的收费标准趋势,停车费按照15元/个/天,单价年增长率为5%,第一年为80%使用率,第二年90%,第三年100%;充电桩单价为0.7元每千瓦,单价年增长率为5%,每天充电2.5小时,每小时充电量为60千瓦时。

(4)项目拆迁农户238户,其宅基地面积约178.5亩可用于建设用地复垦,可形成建设用地复垦指标收入

经测算,项目所有债券存续期内项目的总收入为56750.96万元。

运营成本

本项目经营成本主要包括租赁成本和相关税费。在存续期内该项目的运营成本为7370.92万元;相关税费为5068.87万元。

融资平衡情况

本项目运营收益为49380.04万元。从项目接待本息支付、项目收益结果分析,桐乡市乌镇互联网产业园区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对本息覆盖倍数1.23倍,本次项目能够满足资金筹措充足性的要求。

总结

本项目属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符合我国目前专项债券发债领域,项目的实施不仅提高了乌镇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也为其他地区互联网经济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有利于乌镇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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