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825.76亿元,其中批复静态投资794.13亿元,投资构成如下:

本项目资本金包括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中央预算内补助、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专项债用于资本金部分、单位自有资金。计划发行专项债券170.00亿元,其中160.00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计划进行市场化融资170.00亿元,已获得10家银行贷款授信。资金筹措情况如下:

本项目远期规划水平年2040年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34.03亿立方米。工程由水源工程和输水总干渠两部分组成。水源工程在金沙江石鼓河段大同取水口引水,采用一级地下泵站提水,泵站设计流量为135m³/s,最大提水净扬程为219.16米,12台机组总装机480兆瓦。输水总干渠全长664.236公里,设计流量135m³/s~20m³/s,共布置输水、消能建筑物118座,其中隧洞58座,长611.986公里,占干渠总长的92.13%;倒虹吸25座,长42.595公里;暗涵15座,长4.891公里;渡槽17座,长3.7公里;渠道消能建筑物3座(含2座消能电站),长1.064公里。本项目收入包括:供水收入(城镇供水、农业灌溉、湖泊生态供水),发电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本项目成本有供水运行费(包括水资源费、水源泵站提水耗电费、工程维护费、职工薪酬、管理费、固定资产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发电运行费(包括工程维护费、材料费、职工薪酬、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等)。
本项目总债务本息保障倍数1.52,专项债券本息保障倍数2.48,项目预测收益能达到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