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浙江省已经正式下发2026年提前批专项债的申报通知,同时浙江省作为“自审自发”试点省份,其自审自发工作也已经实行了一年时间。本文将对浙江省的自审自发政策做学习和简单研究,作为对浙江省专项债研究的系列文章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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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浙江是第一个制定自审自发政策的省份
二、浙江省专项债券工作机制是什么?
三、项目怎么分类?
四、项目怎么审核?
五、资金平衡怎么保障?
六、额度怎么分配?
一、浙江是第一个制定自审自发政策的省份
国办发〔2024〕52号文(以下简称“52号文”)于2024年12月22日正式发布,而浙江省的自审自发工作准备早已开始,并于2025年元旦前下发自审自发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其他省份如广东省、四川省、安徽省等分别于2025年春节前制定相关政策,浙江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制定自审自发政策的省份。
二、浙江省专项债券工作机制是什么?
浙江省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即“1+4+X”,其中:
“1”为各级政府,负责统筹。
“4”为发改部门、财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发改部门管项目审核,财政部门管资金,自然资源部门管土储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收购存量房项目。
“X”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素服务保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
图1:浙江省专项债券工作机制
三、项目怎么分类?
1.从大的类型来看,浙江省将项目分成了三类,分别为:基本建设项目、土储项目、收购存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并分别制定了工作要求。
2.对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分为续发项目和新增项目。对于续发项目如果没有发生实质性变更,采取“绿通”原则,对于新增项目按照地方自发自审要求执行。
四、项目怎么审核?
浙江省的项目审核工作非常细致,包括一票否决项和量化评分。且对基本建设项目、土储项目、收购存量房项目分别制定了打分细则。我们主要研究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
表1:基本建设项目审核打分表
评分标准分为三个部分,战略符合度、项目成熟度和收益合理度。可以看出项目成熟度为45分,要求很高,而与收益有关的分值只有15分,其中对于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方案”中要求的本息覆盖倍数,分值仅为7.5分。
整体评审由省级发改部门为主,省财政厅仅对最后一项“资金平衡”打分。
五、资金平衡怎么保障?
根据52号文的要求,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对专项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项目专项收入难以偿还本息的,允许地方依法分年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调度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偿还,确保专项债券实现省内各市、县区域平衡,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确保法定债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严防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2025年,财政部也在审核中增加了“预算是否平衡”的审核要求,自审自发省份分别对项目收益和资金平衡、区域平衡做了要求。
浙江省对于融资与收益难以自求平衡的项目,要求项目单位要如实向当地政府报告融资收益平衡缺口,并在实施方案中列表说明每年财政需弥补的收益缺口金额。此外,地方必须出具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平衡方案、财政总体承受能力报告等措施,有效防范了债券的偿还风险。
六、额度怎么分配?
52号文明确提出,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管理水平,以及地方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合理分配。
浙江省在额度分配上提高专项债券规模与地方财力、项目收益平衡能力的匹配度,促进举债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根据52号文的要求,制定了更加细化的分配标准,具体从三个方面进行测算并分配额度,分别为:项目资金需求、债务空间、地区财力。
下表为2025年浙江省各地市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的额度,统计截至到2025年9月。
表2:浙江省各地市2025年发行额度
单位: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