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车购置项目融资浅析
来源: | 作者:泓创智胜 | 发布时间: 82天前 | 673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国新能源公交车从2013年开始在各地推广普及,在推广过程中,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提供财政补贴、优惠贷款等,以支持新能源公交车的发展。2023年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达到55.44万辆,占全国公交车总量(68.25万辆)的81.2%。


随着近几年人民出行方式的改变和三年新冠疫情,多地城市公交客运量降低,企业收入明显减少。公交关乎民生,而票价为行业限制统一定价,导致自身盈利能力弱。据了解,由于多数地区新能源公交车是2013—2015年左右购置,目前已接近报废期,公交车更新亟待解决,对于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的资金来源,本文结合实操案例提出以下方式:

一、政策性资金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


自2023年要求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项目必须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以来,很多地区涉及公交场站建设及车辆购置的项目,基本是通过交通基础设施-综合交通枢纽领域申报的(见参考案例1)。主要原因有几方面,一是单纯车辆购置类项目无法拿到发改委的审批制批复(部分省份要求专项债项目可研批复必须为审批制);二是单纯设备购置没有对应的专项债申报领域;三是此类项目普遍收益很少,增加了基建投资,便于拿到发改委的审批制批复,同时收入来源也会丰富一些。


新出台的国办发〔2024〕52号明确:专项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未列入负面清单的领域均可申报。发改委重大项目库关于专项债券行业分类中已将“绿色低碳交通工具更新”列为生态环保领域的子项。对单纯需要更新公交车的项目单位来说,可选择此领域进行申报(见参考案例2),但项目收益只能从公交车本身出发,如客票收入、广告位收入、车辆租赁收入等。并且对要求审批制批复的省份来说,还需要解决单纯设备购置批复手续问题。


参考案例1:

项目名称:井冈山城乡公交提升工程

项目业主:井冈山市交通运输局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2000.02万元,其中资本金2400.02万元,计划申请专项债券9600.00万元(期限20年)。

发行情况:2023年9月已发行1300.00万元,2025年7月已发行1000.00万元。

建设内容:

1)新建站前广场598㎡、停车场375㎡、发车位240㎡、站房800㎡、生产辅助用房360㎡,并完成给排水、电气、弱电等工程,购置电子购票设备等设备。

2)新建城乡和景区公交智能调度平台:配备主机、CP4配件、司机卡平台对讲机等。

3)充电桩配套设施安装:预计在茨坪、红星城区、龙市安装充电、购买变压器及安装位置定点等,预计购买机动车充电桩284台、非机动车充电桩358套、变压器17台。

4)采购新能源客车相关设备:预计购买新能源车56台,其中11米客车28台、8.2米客车4台、9米客车24台。

5)在全市范围内新建公交候车亭360个。

立项批复手续:本项目已取得井冈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收入来源:客运站收入、观光车运营收入、广告位收入和充电桩收入。


参考案例2

项目名称:绵阳公交绿色低碳交通工具更新项目

项目业主: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26700万元,其中资本金5340.00万元,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计划申请专项债券21360.00万元(期限15年)。

发行情况:2025年5月已发行15020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共计279辆,其中10米级纯电动车197台,8米级纯电动车82台,用于更新线路运营车辆。

立项批复手续:本项目已取得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收入来源:公交车各线路运营收入、车辆广告服务收入、定制公交收入及信息化数据收入。


(二)超长特别国债


2024年7月国常会决定:统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一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老旧营运船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提高农业机械、新能源公交车等更新补贴标准,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


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根据政策要求:对城市公交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每辆车平均补贴6万元,其中,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90:10比例共担,其中,对东部省份按85:1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90:10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95:5比例分担。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参考案例3

项目名称:安溪县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

建设内容:对2015年11月购置的10辆新能源公交车(车长7米)报废,更新成10辆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车长8.54米)。新购置车辆单价为74.5万元,总购置金额为745万元。

补贴情况:本项目总财政补贴金额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76.5万元,地方财政补贴资金13.5万元。

说明:根据《福建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对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与省级、市级按照85%、10%、5%比例分别承担。对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7米以下每辆车补贴7万元,7米及以上每辆车补贴8万元: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额外补贴1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明细表、购置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合同、购车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报废公交车各单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复印件等。

案例网址:http://www.fjax.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jtysj/zfxxgkml/202412/t20241210_3115591.htm


三、其他融资资金


(一)公交数据资产化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2023年1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经依法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将其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持有或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管理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公共数据资源,作为公共数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范畴。2024年1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明确数据资源将被视为一种资产纳入财务报表。


参考案例4


2024年5月,烟台公交集团将“公交支付数据”和“实时公交数据”两类数据资产通过专业数据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3300万元,获得齐鲁银行烟台分行融资授信1500万元。同时与烟台市大数据发展集团完成场内数据流通交易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标志着烟台公交集团的出行数据作为一种数据资产,不仅能贷款,还能交易,为发挥交通数据要素价值、推进行业智慧绿色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二)金融贷款


自2020年我国提出“双碳”目标后,绿色信贷与转型金融加速融合。之后国家各部委密集出台各类专项政策,推动信贷资源向新能源、碳捕集等前沿领域配置。特别是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为绿色信贷风险定价提供基准参照。同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创新金融产品、强化跨部门协同等维度构建政策闭环,为商业银行支持低碳转型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案例5:


2025年2月,兴业银行长春分行成功投放吉林省首例城市客运“净零排放”可持续发展挂钩普惠贷款,这笔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采购新能源汽车,支持龙嘉机场至吉林市的公交运营。该贷款模式创新在于将客运公司运营的公共交通载客人次所减少的碳排放量,与企业自身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了挂钩。当这两者实现相互抵消,达到“净零排放”的标准时,企业可向银行申请下调借款利率,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在绿色转型过程中的融资成本。这一创新机制不仅为企业减轻了财务压力,更在引导和激励企业向“碳中和”目标迈进、实现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结束语:


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资金除政策性资金外,还可以考虑与金融机构创新型信贷适配度,结合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的特色金融产品,获取金融机构资金支持。但对公交公司来说提高盈利能力才是根本,这需要政府、公交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协同合作。包括增加行业补贴,弥补运营成本与票价收入的差距;探索存量资产盘活,推进通信管道、路域资产等相关路衍资源整合,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才能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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