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中国国债协会联合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京举办“政府债研讨会”,财政部预算司王克冰副司长做主旨发言。
【原文】
按照预算法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预算司是部内负责拟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主管机构。
【解读】
法律依据来自于【预算法】
政府债务的主管部门是财政部门。
一
坚定不移推进结构性去杠杆,充分认识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重要性
【原文】
举债与偿债能力相匹配,是必须遵循的一条经济铁律。
【解读】
地方政府不仅要合法合规举债,也要与各级政府自身的偿债能力相匹配。
【原文】
当前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已超过85万亿元,居全球第三,仅次于美国、日本。
从国际惯例看,地方政府债券是仅次于国债的“银边债券”,发展好高质量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能为投资者提供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有利于完善债券市场结构、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提升债券市场整体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
【解读】
中国债券市场规模发展迅速,全球第三。
地方政府债券是仅次于国债的“银边债券”,定位是安全、收益稳定。
二
坚定不移实施疏堵结合,不断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原文】
依法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每年提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00亿元、11800亿元、16300亿元、21800亿元,设置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的“天花板”,防止政府债务过快增长。
【解读】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天花板。
【原文】
着力发展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
将专项债券严格对应项目发行。
【解读】
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是重点发展的方向。
所有债券将必须严格对应项目,打包类项目也要合理合规。
【原文】
综合运用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每年组织评估、预警、通报地方各级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督促各省级政府制定风险化解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风险。
【解读】
开前门的同时也会加强监管。
对专项债券的监管会越来越规范。
【原文】
从严整治举债乱象,组织核查部分地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公开曝光处理结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解读】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唯一合法举债渠道,
任何其他举债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原文】
截至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51万亿元,债务率为76.7%,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3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21万亿元之内;地方政府债券余额18万亿元,规模已占债券市场五分之一左右,已经成为债券市场第一大券种。
【解读】
1,额度必须在限额内,
2,额度需要全国人大批准,
3,地方政府债已经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第一大品种,全国85万亿,地方政府债18.3万亿,占比21.5%,我们预测在2019年,该比例还会上升。
三
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全面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质量
【原文】
地方政府全面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以及地方经济财政状况、公益性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募集资金计划、潜在风险评估,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信息,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融资自律机制。
【解读】
详细地指明了地方政府债项目应该怎么做!